各相关企业: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22)29号〕以及《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2年度省级中小企业纾困帮扶资金工作指南的通知》(浙经信企业〔2022〕67号)等文件有关要求,现开展困难中小企业纾困资金申报,具体通知如下:一、支持对象优先支持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规模以上服务业、规模以上文化企业中生产经营暂时面临困难但产品有市场、项目有前景、技术有竞争力的中小企业,2021年净利润为负或者净利润同比下降的企业,3.企业具有执行中的采购订单及销售合同,4.企业信用良好,对坚持不裁员少裁员的困难企业,单个企业原则上补助最高不超过2万元,申报企业需提供以下材料:(1)项目申报表,(5)2021年度企业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可按照企业实际情况,对困难较大的企业加大补助力度,六、联系方式1.工业企业联系电话:82987341,2.建筑业企业联系电话:82987931,5.服务业企业(除仓储物流企业外)联系电话:82987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