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企业: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和《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继续延长的通知》(湘建法函〔2021〕15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决定继续延长我市建筑业企业资质有效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我市核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2年6月30日,二、上述资质证书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三、企业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4〕79号)申请办理企业合并、跨省变更事项取得有效期1年资质证书的,企业应在1年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按相关规定申请重新核定,四、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我市不受理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2年6月30日前届满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申请事项,益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