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实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等审计监督检查工作,承担组织协调乡村产业发展、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指导农业区域协调发展帮扶方面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拟订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农业农村方面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种植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农业植物保护、植物检疫和农药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农业机械化发展政策和规划、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畜禽种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实施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工作,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和耕地质量管理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协调全市农业行政执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