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利代理机构、保险机构: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申请条件申请入驻的专利代理机构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依法设立,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取得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许可证,(三)自愿接受中心关于入驻机构的管理规定,能够配合开展以下公益服务:1.参与知识产权纠纷调解、侵权判定咨询等维权援助工作,2.配合中心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培训、研讨等公益活动,3.其他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专业化技术服务,申请入驻的专利代理机构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依法设立,(二)近3年内从事过知识产权领域相关保险业务,配合开展维权援助、公益培训、宣传推广等工作,2.配合中心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培训、研讨等公益活动,3.其他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专业化技术服务,二、申请材料请有意向的机构提交以下申请材料(加盖公章):(一)《绍兴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机构入驻申请表》(见附件),(二)本中心对入驻机构实行动态管理,附件: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综合服务平台入驻申请表.docx绍兴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2026年4月7日[全文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