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各类人才、新市民等的安居保障工作,依据《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为租赁住房审查指导意见》(市建发〔2021〕164号)及《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非住宅改建租赁型房屋规划审查指导意见》文件精神,西安市安居资产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拟将复地大华1935项目2#、4#楼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为租赁住房,现将改建方案及日照分析图予以公示,联系电话:029-87312089公示时间:2026年5月26日至2026年6月1日西安市新城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2026年5月26日附件:1、改建方案.pdf2、日照分析图.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