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保险公司: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的通知》(粤府〔2025〕56号)、《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出口信用保险)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粤商务贸函〔2025〕62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26业务年度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事项)项目入库工作通知如下:一、资金支持内容(一)支持对象,下同)登记注册的企业和已备案从事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的省级保险公司,向已备案从事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以下称“保险公司”)投保“一般企业类”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产品,按企业2026年实际缴纳保险费给予不超过30%的支持,单个企业最高支持500万元,鼓励保险公司对2025年出口额1000万美元(含)以下的外贸企业定向开展出口信保“普惠平台类”服务,对保险公司垫付的通过“单一窗口”投保的普惠平台保险费给予全额支持,支持金额不超过承保企业2025年出口额的0.048%,资金支持期内已发生项目据实申报(单个企业最高支持500万元),(二)资金不得用于以下方面:1.支持内容含有禁止性补贴,2.支持内容含有财政补助单位人员经费,4.申报企业(单位)近三年被“信用中国(广东)”平台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7.同一项目已获取商务领域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附件:1.注意事项2.入库明细表中山市商务局2026年5月25日(联系人:殷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