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任务清单的通知》(粤农农计〔2026〕12号)、《湛江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通知》(湛财农〔2025〕95号)要求,现开展2026年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申报工作,各镇(街)、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工作,抓细抓实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实施各项工作,已下达我区2026年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资金项目资金共120万,按照《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通知》(粤财农〔2025〕210号)要求,推进有效积累村级资产、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按照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通知》要求,此前已纳入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扶持范围的村,三、申报要求为科学做好项目建设任务的分配安排工作,请各镇(街道)认真组织申报2026年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符合申报条件的村提交《坡头区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申报方案》(附件1)及项目实施方案至所在镇(街)审核,以上申报材料于6月3日前报区农业农村局农村合作经济与改革股,附件:1.坡头区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申报方案2.项目实施方案(模板)3.坡头区2026年中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申报表湛江市坡头区农业农村局2026年5月26日(联系人:吴慧蕾,联系电话:3950327)附件1:坡头区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申报方案.docx附件2:项目实施方案(模板).doc附件3:坡头区2026年中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申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