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供销合作社联社关于印发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2025年度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供企函﹝2025﹞194号及《佛冈县供销合作社2025年度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佛冈县供销合作社精心组织、严守程序,组织验收小组于2026年5月21日通过实地考察、调查访谈、资料审核等方式,对我县2025年度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进行了第二批综合验收,目前该批次服务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成并验收合格,拟拨付补助资金,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2026年5月25日至2026年6月2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者电话形式反馈至县供销社,联系人:陈鹏电话:4282568,附件:佛冈县供销合作社2025年度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补助资金拨付明细,佛冈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6年5月25日附件:佛冈县供销合作社2025年度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补助资金拨付明细,实施主体提交申报折算服务面积(亩)通过验收折算服务面积(亩)补助标准(元/亩)提交申报补助资金(万元)拟拨付补助资金(万元)备注清远市天佛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1466.811310.648511.1404411.14044通过验收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合计1466.811310.648511.1404411.14044说明:佛冈县2025年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绩效目标为实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面积不少于2000亩,项目资金共计1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