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就业创业补贴办理工作的通知》(汕人社函〔2023〕319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粤府办〔2023〕13号)的规定,现对应届高校毕业生申请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就业补贴情况进行公示,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与我局联系,反映情况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公示时间7天(2026年5月25日至2026年5月31日),公示期间群众如有异议,请向我局反映,申请人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序号应届高校毕业生姓名身份证号码就业单位(企业)名称补贴标准补贴金额备注1韩泽明4405822002********南澳县深澳镇人民政府5000元/人5000元2顾怀应5224271999********南澳四季田园农旅有限公司7000元/人7000元硕士3刘沐淳4405232004********南澳县人民医院5000元/人5000元4陈柏昌4405232004********南澳山海漫行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5000元/人5000元5张肯4405232003********南澳县人民医院5000元/人5000元6蔡培铄4405232002********南澳县深澳镇人民政府5000元/人5000元7蔡依淳4405232007********南澳县人民医院5000元/人5000元合计7人37000元联系电话:86802206受理部门:南澳县人社局就业培训股南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