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县推出低成本创业扶持政策,一、政策内容符合条件的大龄失业人员等就业困难人员,可以向县就业中心申请,享受一次性设备补贴或场地租金补贴,二、扶持对象在户口所在地或常住地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办理过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或办理失业登记6个月以上人员,(二)登记失业六个月以上人员可在户口所在地或常住地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办理,三、补贴标准低成本创业补贴标准为每人5000元,补贴包含一次性设备补贴和场地租金补贴(场地租金补贴为对初次创业者所租用场地费用给予补贴)2种,该补贴与一次性创业补贴不可重复享受,方式一:一次性设备补贴由县就业中心按申请者需求统一租借设备,同时县就业中心补齐5000元补贴差额,不得享受一次性设备补贴政策,方式二:场地租金补贴自申请通过后第一个月开始,由县就业中心给予每月不超过500元的租金补贴(租金低于500元每月的,4.享受补贴六、政策咨询地址地址:泰和县市民之家一楼F区(泰和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创贷服务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