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国家网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全国拟人化互动服务的治理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第十一条拟人化互动服务提供者开展预训练、优化训练等数据处理活动的,拟人化互动服务提供者发现用户出现极端情绪的,拟人化互动服务提供者应当在保护用户隐私权和个人信息的前提下,拟人化互动服务提供者不得向第三方提供用户交互数据,拟人化互动服务提供者应当向用户提供交互数据复制、删除等选项,拟人化互动服务提供者不得将属于用户敏感个人信息的交互数据用于模型训练,拟人化互动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拟人化互动服务提供者应当开展安全评估,拟人化互动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开展安全评估,第二十四条拟人化互动服务提供者发现拟人化互动服务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核验提供拟人化互动服务应用程序相关安全评估、备案等情况,发现拟人化互动服务提供者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开展安全评估的,拟人化互动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拟人化互动服务提供者应当配合网信部门和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