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新政办发〔2024〕4号)、《加快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新委办〔2025〕5号)等文件精神,县发改局对上报的2024年度、2025年度首次完成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申报资料进行了审查和核对,结合亩均效益综合评价情况,现将对符合要求企业的相关信息及拟补贴金额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26年5月25日—2026年5月31日,在公示期限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给县发改局能源科,联系电话:86019958,附件:2024、2025年度首次完成能源管理体系认证企业名单.docx新昌县发展和改革局202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