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中心在项目周期阶段结束后对石碌站等6家就业驿站进行考核,甲方向乙方支付项目总费用25%的款项,第二期款项目考核完后甲方根据考核结果按比例支付,向乙方支付项目总费用25%的款项,石碌站等6家就业驿站均正常运营,第二阶段运营费共计360836元,石碌站第二阶段运营费67367元,叉河站第二阶段运营费57469元,昌化站第二阶段运营费56250元,矿区站第二阶段运营费67000元,十月田站第二阶段运营费56250元,海尾站第二阶段运营费56500元,请书面活电话反馈,联系电话:0898-26690316,附件:2025年海南就业驿站昌江6家驿站运营服务款项公示表昌江黎族自治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2026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