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县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根据《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印发粮油等四个产业技术项目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浙农科发〔2019〕17号)和《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19年第二批省现代农业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19〕8号)精神,经县农业农村局审核,由你单位承担,淳安县文昌农盛粮油专业合作社实施的“绿色优质稻米产加销一体化生产模式示范”项目,已按项目实施方案完成实施任务,并经公示无异议,现将该项目计划补助资金15万元拨付给你们,相应增加单位2022年度“2130199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预算指标,请你们严格按照财政支农资金有关管理办法,及时将补助资金拨付给项目实施主体,并加强资金使用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发挥资金使用绩效,淳安县财政局淳安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