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6月10日蓝田县“十四五”期间促进商贸流通业高质量发展奖补措施为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每年政府奖励资金总计不超过50万元,(责任单位:县统计局、县经贸局、县财政局)(二)支持限上商贸企业扩规提速,每年政府奖励资金总计不超过50万元,(责任单位:县经贸局、县财政局)二、支持重点限上商贸企业发展对年营业额达到5000万元以上、营业面积在3000平方米以上的大型限上商贸企业,(责任单位:县经贸局、县财政局)三、建立统计业务交流培训长效机制县统计局、县经贸局加大对限上企业统计人员的培训力度,(责任单位:县经贸局、县统计局、县财政局)四、支持商贸企业开展促消费活动鼓励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促销活动,每年政府奖励资金总计不超过100万元,(责任单位:县经贸局、县财政局、县统计局)五、开展消费帮扶助力农产品销售鼓励龙头企业、农贸市场、电商企业、大型超市在农村采取“公司+合作社+农户+基地”等模式,对年销售农产品(特产)或线上销售额达到50万元以上的企业给予3万元奖励,对商贸企业建设的消费帮扶线下专区给予一次性3万元奖励,每年政府奖励资金总计不超过50万元,(责任单位:县经贸局、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六、支持会展营销开拓消费市场重点支持商贸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农村专业合作社等参加、举办各类展览、展销、对接会或博览会,每年政府奖励资金总计不超过50万元,每年政府奖励资金总计不超过2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