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好掌握劳动者就业失业状况及《就业创业证》年检有关事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就业失业登记就业失业登记是政府掌握劳动者就业失业状况、提供精准就业服务、落实就业扶持政策的基础性工作,可在户籍地或常住地社区办理失业登记,应及时到社区办理失业登记注销和就业登记,登记注销: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应当主动办理失业登记注销:1.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二、《就业创业证》年检《就业创业证》是记录劳动者就业失业状态、享受就业服务和政策的重要凭证,年检内容:持证人需每年到居住地社区核对个人信息、更新就业状态,失业登记状态将被依法注销:1.连续6个月无法与本人取得联系,3.超过一年未进行年检且未主动更新就业状态,我县仍有一部分登记失业人员长期未进行年检或更新就业状态,为保障您的登记状态有效、不影响后续享受政策,核实更新就业信息:1.持有《就业创业证》登记为失业状态超过一年未进行年检,3.已实现就业但未注销失业登记,4.已不符合失业登记条件但仍保留登记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