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津市林业局山西龙门新材料有限公司300万吨/年矿石开采加工项目(二期)使用草原的公示根据山西龙门新材料有限公司向河津市林业局提出永久使用林地草地申请,由于申请人的申请事宜直接关系他人利益,根据《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申请人提出的“山西龙门新材料有限公司300万吨/年矿石开采加工项目(二期)”使用草原情况公示如下:1.使用草原申请人:山西龙门新材料有限公司2.建设项目名称:山西龙门新材料有限公司300万吨/年矿石开采加工项目(二期)3.建设项目批准单位:河津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4.使用草原位置:河津市下化乡下院村5.使用草原用途:石料厂采场6.使用草原性质:永久7.被使用草原权属单位:河津市下化乡下院村8.拟使用草原面积:7.1952公顷本公示起止日期:2026年3月12日—2026年3月18日在公示期间,利害关系人如有其他疑问或问题,请与以下联系人联系: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名称:河津市林业局联系人:何会平联系电话:5022281/13503590390河津市林业局2026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