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全县高校毕业生创业和小微企业吸纳劳动者情况进行摸底申报登记,二、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全县范围内所有的小微型企业年度(以12个月为起讫周期)内新吸纳城乡各类劳动者且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申请补助材料应附: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8、新吸纳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三、小微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岗位补贴:全县范围内所有的小微型企业新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申请补助材料应附: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5、新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花名册,8、新吸纳人员身份证复印件,返乡创业入乡人员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申请补助材料应附: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申报登记,五、一次性创业补贴: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毕业年度和离校5年内高校毕业生、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补助材料应附:1、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复印件,2、创业者本人及带动就业人员身份类证明(身份证、《就业创业证》、社会保障卡等根据实际选择其一提供原件或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