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和《山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关于明确山西省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晋财税﹝2023﹞12号)的有关规定,经县财政局,县税务局联合确认夏县慈善总会具备县级非营利性组织免税资格,免税资格有效年度为2025年至2029年,对获得非营利性免税资格的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有关规定免税条件的收入,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不符合免税条件的收入,按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夏县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夏县税务局202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