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国有资产、市场监管主管部门,有关国有企业: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应急管理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国资委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加力推进石化化工行业老旧装置更新改造行动方案(2026—2029年)〉的通知》(工信部联原〔2026〕72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落实石化化工行业老旧装置更新改造各项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请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照2025年已确定的老旧装置清单(附件1),建立2025年老旧装置更新改造工作台账(附件2),请于6月30日前会同有关部门将更新改造工作台账联合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有关部门,年度更新改造进展情况每年年底前报送省有关部门,二、请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照《通知》有关要求,于同年5月底前将老旧装置清单、更新改造工作台账联合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有关部门,对经评估不需要更新改造的老旧装置每3年开展一次复核,2025年石化化工行业老旧装置清单内不需要更新改造的老旧装置于2028年前完成复核,实施更新改造装置的首次复核时间为改造完成后的第6年,附件:1.2025年石化化工行业老旧装置清单2.2025年石化化工行业老旧装置更新改造工作台账3.加力推进石化化工行业老旧装置更新改造行动方案(2026—2029年)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广东省应急管理厅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5月12日(联系人及电话: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材料工业处张华新,电话:020-83133207,电话:020-83138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