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振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振兴区内陆捕捞渔船更新改造实施方案(试行)通知》(振政办发〔2023〕32号)和《振兴区农业农村局振兴区财政局印发关于振兴区内陆捕捞渔船更新改造补助资金发放实施方案的通知》(振农发〔2024〕83号)要求,江海街道包保渔船辽丹渔05391和辽丹渔05319已完成振兴区内陆捕捞渔船更新改造,经安康村、江海街道办事处和振兴区农业农村局审核,该2艘渔船符合内陆捕捞渔船更新改造补贴发放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2月12日至2026年2月27日,共七个工作日,若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丹东市振兴区农业农村局反映,邮寄地址:丹东市振兴区银河大街102-5号4楼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7:00监督举报电话:0415-2788202附件:振兴区内陆捕捞渔船更新改造项目补助信息公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