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哈尔滨市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至2026年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已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二)企业注册登记未注册过的企业,需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网址:http://www.innocom.gov.cn/)进行单位用户(法人)注册和实名认证,已注册过的企业,如企业注册信息发生变化,上传必要附件〔重点上传企业注册登记、知识产权、职工和科技人员、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产品(服务)、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专项审计报告、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等系统要求的证明文件〕后,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中营业执照等注册登记证件、专利证书等企业知识产权证件实行告知承诺制,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已筛选出2026年度符合《工作指引》规定条件的黑龙江省内中介机构名单(附件9),应在提交审计(鉴证)专项报告的同时附本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执业证书复印件、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当年任职职工名单(含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劳动和社会保障卡号,其中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须提供证书编号)等相关证明材料,应带有经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备案的验证码,应带有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信息服务平台备案的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