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晋中市2026年高新技术企业组织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材料受理时间2026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分二批受理,二、材料报送要求(一)申报企业按省科技厅通知要求,(二)申报企业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规定和省科技厅通知要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第一条第(三)项中,对出具专项审计(鉴证)报告的中介机构进行了规定:1.具备独立执业资格,成立三年以上,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3.相关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了解国家科技、经济及产业政策,熟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有关要求,并附申报企业支付专项审计报告费用的发票,并附申报企业支付专项审计报告费用的发票,需在审计报告中阐明原因,需在审计报告中阐明原因,(四)各县(区、市)科技部门对辖区内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现场核查情况表》(附件2)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现场核查情况汇总表》(附件3),申报材料中企业联系人必须为本企业全职职工,涉密企业须将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申报材料自行做脱密处理,联系人:王晓倩吴萍霞电话:0354-3263478附件: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材料要求.doc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现场核查情况表.xls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现场核查情况汇总表.xls4.2026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推荐汇总表.doc5.声明.doc6.中介机构承诺书.doc晋中市科学技术局202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