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发布2026年度产学研合作项目认定为汕头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组织方式项目牵头申报单位(以下简称申报单位)组织科研人员向属地科技主管部门申报,科研人员按要求提交有关申报材料并签署承诺书,申报单位审核科研人员申报资格和项目申报材料,经属地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市科技局组织审查等程序后,二、申报条件(一)产学研合作项目应为2025年11月18日以来经技术合同登记机构认定为“委托开发技术合同”或“合作开发技术合同”,单个技术合同只能认定为1个汕头市科技计划项目,(四)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未在科技违法违规、科研失信等信用惩戒期内,相关附件材料如下:(一)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及经费拨付到账等材料(加盖申报单位公章),项目承担单位通过属地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后,市科技局对申报材料齐全性进行审查,在市科技局门户网站上公示拟认定项目,申报单位对项目申报认定过程所有材料及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取消相关责任主体申报市科技计划项目、申领市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的资格,(三)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