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具备创新管理能力、行业指导能力的第三方机构制定企业创新能级评价相关标准,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拟围绕重点产业领域开展2026年度创新能级标准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重点产业领域1.新一代信息技术(含人工智能、软件与信息服务、网络安全等),从新一代信息技术中独立),二、基本条件企业创新能力评价标准(以下简称评价标准)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属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团体标准,技术指标不低于强制性国家标准,符合评价对象特点和企业技术中心评价目标,(四)与企业技术中心评价的领域、对象、内容高度匹配,标准起草单位需结合重点产业领域,如实填写《企业创新能力评价标准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二)标准遴选,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将组织专家对企业创新能力评价标准进行遴选,依据标准制定的科学性、系统性、可操作性、先进性等核心要素,对申报的标准进行遴选,确定各领域年度采用的创新能级评价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