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届陕西省艺术节(以下简称省十一艺节)定于2026年9月15日至10月14日在商洛市举办,为做好省十一艺节剧(节)目参评参演工作,二、剧目要求须为2024年至2026年期间创作生产、整理改编、移植或经过重大修改提高的大型剧(节)目,三、推荐名额各市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剧(节)目推荐,省戏曲研究院推荐不超过2台,陕西演艺集团负责本单位剧(节)目推荐,推荐函中须确认:申报作品未存在意识形态和价值导向问题,(二)《第十一届陕西省艺术节剧(节)目推荐表》和《第十一届陕西省艺术节剧(节)目申报表》(见附件1、2),五、剧目遴选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专家对申报剧(节)目进行初选,拟定25台剧(节)目参加省十一艺节文华奖评选,20台剧(节)目参加省十一艺节展演,展演剧(节)目在艺术节期间根据组委会统一安排进行演出和宣传,不参与省十一艺节文华奖评选,做好省十一艺节参评参演剧(节)目推荐申报工作,地址: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15号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南区)艺术处邮箱:253867034@qq.com联系人:侯蕾联系电话:13201818782附件:1.第十一届陕西省艺术节剧(节)目推荐表.docx2.第十一届陕西省艺术节剧(节)目申报表.docx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2026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