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申报时间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25日17时,三、申报要求(一)基本条件1.重大科技项目以企业、重大科技创新平台为牵头主体,2.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原则上为湖北省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正常运行满一年(截至2026年4月30日)的企事业单位,销售收入、研发费用、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比例以企业提供的近三年营业收入、研发费用以及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比例三年最高值为准,申报单位自筹配套经费占项目总投入经费比例不低于60%,牵头申报单位为高校、科研院所和新型研发机构的,不得通过变换课题名称、项目负责人等方式同时在不同省级科技计划和其他科研项目中进行多头或重复申报,2.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同时申报1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在研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已提交验收申请且具备验收条件(须推荐单位和项目主管处室审核通过),3.同一企业本年度最多可申报3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不含基础研究计划项目、奖补性定向委托项目),申请资金用途应符合相关省级财政科技资金管理规定,项目负责人、牵头申报单位、主管部门与省科技厅签署军令状,直接登录“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https://kjt.hubei.gov.cn/jhgl)申报,项目申报单位应登录管理平台核实并完善单位信息,由各市(州、林区)科技局、各扩权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管委会、部分高校院所及中央在鄂单位、省直部门(省属企业可由省国资委负责推荐)作为推荐单位统一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