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经所在单位批准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研究生招生考试,并取得博士、硕士学位的人员,现将2026年度继续教育财政资助金申报事宜通知如下:一、相关要求申请资助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申请人须为本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正式工作人员,2.报考前须经所在单位(即报考时所属机关或事业单位)批准,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在职研究生招生考试,并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或博士学位,6.学位证书的授予时间须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以学位证书落款日期为准),二、申报流程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申请硕士或博士研究生继续教育学费财政资助的,在取得学位证书后,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中心提交资助申请,市人才交流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三、申报材料1.《漯河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继续教育财政资助申请表》两份,2.单位批准在职研究生报考的相关材料,六、联系电话:0395-3187333附件:漯河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继续教育财政资助申请表.docx中共漯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6年5月14日终审:漯河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