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车辆权利人:佛山市交通运输局南海综合执法支队等部门在执法过程中查获一批违法涉案车辆,因相关信息不详、当事人拒绝配合等原因,造成车辆长期滞留在停车场,现根据《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九条及《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2021年6月30日修正)第一百二十九条,请相关权利人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三个月内持相关有效证件或权属证明到佛山市交通运输局南海综合执法支队(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南新二路65号电话:0757-86326013)办理取回车辆等相关手续,逾期不办理相关手续的,本单位将依法对车辆进行处置,特此公告,附件:公告车辆清单.docx佛山市交通运输局202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