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化市民政局关于嘉元商务楼地名的公告遵地名公告〔2026〕4号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市行政审批局批准,并报经市民政局备案,现将嘉元商务楼地名予以公告,地名标志、交通标志、广告牌匾等标识,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政府网站等公共平台发布的信息,法律文书、身份证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等各类公文、证件,辞书等工具类以及教材教辅等学习类公开出版物,向社会公开的地图等均应使用标准地名,不得擅自更改或简化,对违反《地名管理条例》,未使用或者未规范使用标准地名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附件:标准地名公告遵化市民政局2026年5月12日标准地名公告序号标准地名类别罗马字母拼写所在行政区域具体位置命名时间申报单位批准部门备案部门1嘉元商务楼楼宇JiāyuánShānɡwùlóu遵化市华明路街道东至嘉元名府小区9号楼,北至嘉元名府小区1号楼2026.4.28遵化市旭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遵化市行政审批局遵化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