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为引导和激励全县企业加强质量管理,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促进高质量发展,根据《怀集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怀集县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的通知》(怀府规〔2021〕1号)有关规定,通过企业申报、材料评审、专家组评审、评审委员会审议、结果公示等程序,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授予广东洪业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广东裕达实业有限公司等2家单位“怀集县政府质量奖”,并予以通报表彰,希望受表彰的企业珍惜荣誉,全县广大企业要以先进为榜样,认真学习借鉴受表彰企业追求卓越的质量理念和先进的质量管理经验,坚持把创新驱动作为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为开创怀集高质量发展新局面贡献力量,怀集县人民政府2022年6月9日公开方式:主动公开附件:1.关于表彰怀集县第七届政府质量奖获奖企业的决定.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