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正定古城保护补助资金的通知石家庄市财政局:为进一步推进古城保护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正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现下达你市正定古城保护补助资金5000万元,专项用于正定古城保护相关工作,收入科目列2021年“1100208结算补助收入”,此次资金下达后,省级已下达正定古城保护补助资金10000万,请按照此次绩效目标表(见附件)做好相关工作,《河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正定古城保护补助资金的通知》(冀财建〔2022〕15号)所附绩效目标表不再执行,请按照预算管理及相关财经制度规定,确保专款专用,按照《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及有关要求,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请于2022年7月30日前将细化资金分配方案报送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备案,附件:正定古城保护补助资金年度绩效目标表河北省财政厅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