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我厅组织开展了文件清理,经清理,我厅拟废止《广东省建设厅大中型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管理办法》(粤建设字〔2008〕24号)、《关于规范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22号)两份规范性文件,现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于2026年5月15日前,通过信件、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来函请寄: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83号粤财大厦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监管处,邮编:510045,电子邮箱:zjt_scc@gd.gov.cn,附件:1.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厅大中型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建设字〔2008〕24号)2.关于规范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22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6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