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参保人员家属:为保障参保人员合法权益,现就机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去世后个人账户余额清退事项公告如下:一、清退范围参加机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已经去世、个人账户余额未完成清退的参保人员,二、申领人范围参保单位或者去世参保人员的配偶、父母、子女等法定继承人,可按规定申请办理去世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余额清退手续,三、所需材料(一)参保人员医学死亡证明、火化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二)法定继承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三)法定继承人与参保人员关系证明,(四)参保人员或法定继承人银行卡复印件,四、办理流程(一)提交申请:携带上述材料至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清退手续,(二)审核确认:社保经办机构核实材料无误后,办理个人账户资金清退,社保经办机构将依法依规对个人账户余额进行后续处理,建议通过司法途径明确继承权后办理清退手续,附:公告人员名单序号姓名身份证号码社保经办机构及联系电话1韩*山372423****5212夏津县社会保险事业中心,0534-3211777夏津县社会保险事业中心2026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