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各企业技术中心:按照《天津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津工信规〔2021〕1号,现就组织开展天津市企业技术中心运行评价工作通知如下:一、参评范围及评价准则根据《管理办法》,由《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四部门关于公布第三十一批天津市企业技术中心名单的通知》(津工信科〔2024〕25号)文件和《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四部门关于公布第三十二批天津市企业技术中心名单的通知》(津工信科〔2025〕15号)文件确认具有天津市企业技术中心资格的728家企业为此次参评范围,各参评企业应按照《天津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指南》(津工信科〔2022〕4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南》)编制评价材料,评价材料所涉及工作内容及数据均截止到2025年12月31日,请参评企业按照《工作指南》相关要求,做好运行评价材料及相关数据整理,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局将于7月17日前完成企业网报材料审核工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委托第三方对企业评价材料及相关数据进行复核,三、其他事项(一)请各企业技术中心按照市工信局要求及时完成运行评价工作,各企业技术中心按要求完成网上填报、纸质材料报送,请联系市工信局科技处在“技术创新信息管理系统”中变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查验企业提交财务报告在统一监管平台报备情况,联系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局代腾飞袁德全联系电话:022-66878908022-66878906相关附件:附件1.《天津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docx附件2.《天津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指南》.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