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与宗教活动场所有关的游览参观点对宗教人士实行门票优惠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5〕271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22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落实青少年门票价格优惠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283号)、《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有关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84号)、《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0〕1号)等相关规定,3.政策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227号)等,2.所需凭证:凭居民身份证或学生证等有效证件,3.政策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落实青少年门票价格优惠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283号)等,(四)现役军人、残疾军人、现役军人家属、“三属”免收门票政策1.政策内容:现役军人、残疾军人、现役军人家属、“三属”免费游览区内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文物保护单位等公共文化设施和实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管理的公园、展览馆、名胜古迹、自然保护区、景区等旅游区(点),2.所需凭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干部证、消防员证、退休证、残疾证、学员证等有效证件,3.政策依据:《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有关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84号)、《西藏自治区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91号),3.政策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落实青少年门票价格优惠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283号),3.政策依据:《关于减免台湾游客旅游景区门票费用的通知》(藏文旅厅发〔2024〕73号),3.政策依据:《关于全区文物景点向区内干部群众实行免票参观的通知》(藏文物字〔2017〕407号)、《西藏自治区军队文职人员跨军地政策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藏政〔2025〕17号),(十一)宗教教职人员及其工作人员等进入景区宗教活动场所免收门票政策1.政策内容:游览参观点内宗教活动场所所属的宗教教职人员及其工作人员,2.所需凭证:宗教教职人员证、工作证、居士证、皈依证等,3.政策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与宗教活动场所有关的游览参观点对宗教人士实行门票优惠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5〕2714号),3.政策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落实青少年门票价格优惠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283号),自治区文明办确认的我区“全国和自治区道德模范”及“中国好人榜”上榜人员、教师参观游览区内5A级景区门票价格实行半价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