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征收石棉县回隆镇竹马村村集体、安顺场镇麂子坪村村集体、永和乡纳耳坝村4组、永和乡纳耳坝村村集体所有的集体土地,三、本次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在公告时间内,由回隆镇人民政府、安顺场镇人民政府、永和乡人民政府结合土地现状调查和补偿登记等情况,附件:石棉县2026年第3批次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石棉县人民政府2026年5月7日附件石棉县2026年第3批次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依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本方案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村、村民小组范围内依法公告,农用地0.4139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本次拟征收永和乡纳耳坝村村集体所有的集体土地,农用地4.0465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本次拟征收永和乡纳耳坝村4组所有的集体土地,农用地0.5473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农用地0.9807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未利用地0.2052公顷,二、征收土地目的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石棉县2026年第3批次建设用地,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集体土地补偿标准为20300元/亩,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集体土地补偿标准为20300元/亩,回隆镇竹马村安置对象人数为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