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单个标准展位展位费不超过80%的比例、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标准给予支持,符合条件的每个展会组展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符合条件的每单位每场活动最高支持不超过10万元,每个单位每个展会最高支持不超过20万元,每家企业每场活动最高支持金额不超过5万元,联系方式:市外商投资促进中心联系电话:0769-22817270,每家企业每个展会最高支持不超过10万元,每年每家企业累计支持金额不超过30万元,每年每家企业累计支持金额不超过30万元,(具体以2026年申报指南为准)联系方式:市商务局电子商务科,(具体以2026年申报指南为准)联系方式:市商务局电子商务科,(具体以2026年申报指南为准)联系方式:市商务局电子商务科,(具体以2026年申报指南为准)联系方式:市商务局电子商务科,(具体以2026年申报指南为准)联系方式:市商务局电子商务科,(具体以2026年申报指南为准)联系方式:市商务局电子商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