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类别:A类江国沈代表:《关于优化工业设备采购招标计划发布时限,我市工信部门监管项目严格按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委第39号令)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发改投资〔2021〕1813号)等文件落实执行进场交易要求,其招标采购活动全部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信部门监督的交易分项“工业项目(除房屋建筑外)”均属于A类工程建设项目,工信部门监督项目进入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招投标事宜应执行我市有关规定,即《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工作的通知》(厦建筑〔2022〕131号)和《厦门市建设局关于招标计划提前发布试行范围进一步扩大的通知》(厦建筑〔2023〕102号),执行“按照项目招标人应定期或适时发布招标计划,原则上在项目挂网招标之日前不少于30日发布”,招标计划提前30日发布,持续规范招标计划提前发布机制,显著提升招投标活动透明度与交易效率,营造公平、高效、规范的招投标市场环境,企业可提交受监管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的堵点、难点问题,我局将持续优化工业项目招投标监管服务,(二)充分使用好福建省工程领域招投标在线监管平台、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两大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