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开展2026年概念验证平台建设项目资金申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二、申报主体(一)总体要求1.申报单位应为开展、服务科技创新活动的企业、研发单位(含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等创新主体,常态化开展项目挖掘与概念验证服务,鼓励研发单位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共建概念验证平台,2.科技领军企业需具备较强的概念验证商业委托开发能力,围绕高精尖产业领域建设概念验证平台,约定具体的市财政经费支持金额和项目申报单位自筹资金金额,概念验证平台负责人应具有科技成果转化相关工作经验,团队成员具备研发、实验、检测、设计、工程、制造、技术研判、项目管理等相关专业能力,具备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创办企业、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许可、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的能力,五、申报流程(一)组织申报申报单位登录“北京市科技计划综合管理平台——在线服务系统”(https://mis.kw.beijing.gov.cn)或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策兑现专区”(https://zhengce.beijing.gov.cn)选择相对应的项目进行申报,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项目任务书、资金支持合同,北京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为概念验证平台建设项目申报工作提供“一站式”服务,同一申报单位同一内容的项目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取市财政资金支持的,附件:2026年北京市概念验证平台建设项目申报书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2026年5月6日附件:2026年北京市概念验证平台建设项目申报书相关解读:相关政策:【打印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