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县城乡规划管理工作,提升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我局组织起草了《石棉县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进一步优化完善文本内容,提升《规定》的科学性与可实施性,现予以公示,期待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公示期为2026年1月25日至2026年2月26日,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在公示期间通过书面等多种渠道建言献策以便进一步修改完善规划方案,逾期视为无意见,联系地址:石棉县玉泉路33号第三办公区511办公室,附件:石棉县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石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6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