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按照《河南省省级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关于公布第一批省级重点实验室优化重组结果的通知》等要求,省科技厅组织开展2026年度省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评估工作,重点评估研究水平与关键核心技术突破、科研队伍建设与人才培养、开放交流与运行管理、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以及对产业发展的支撑贡献等方面的情况,三、评估材料参与评估的实验室须提供以下材料:1.《河南省重点实验室评估申请书》(见附件2),2.反映绩效及建设运行状况的相关佐证材料,以上材料合并装订,四、评估程序实验室评估分为会议评审、现场考察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会议评审,第二阶段为现场考察,依据会议评审情况,抽取部分重点实验室进行现场考察,专家根据现场考察情况,将取消省重点实验室资格,对不按时上报评估材料和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省重点实验室评估资格,(五)受理材料地点:郑州市金水区政六街32号河南省科研平台服务中心303B房间联系方式:省科技厅平台基地处:张超0371-86522313省科研平台服务中心:杨达治0371-61916117邮箱:hnsptzx@163.com附件:1.参加评估的省重点实验室名单2.河南省重点实验室评估申请书202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