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肇庆高新区、肇庆新区商务主管部门:为做好2027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事项)申报工作,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7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事项)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粤商务资函〔2026〕48号)要求,我局制定了《2027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事项)申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一、2027年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预算编制按照“以项目定预算”的原则进行,未有具体项目储备的一律不予安排资金,二、请各地商务主管部门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申报工作,按《指南》要求收集申报材料(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3份,企业申报材料和审核意见请于2026年5月25日(星期一)前报我局外资管理科(无项目申报的也请书面函复),三、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对申报项目真实性、资金使用进度、项目实施情况、监督跟进检查等负责,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检查,跟踪企业是否认真履行申报承诺,做好本地获奖外资企业的跟踪管理台账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并自觉接受对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任何单位不得挤占、截留、挪用专项资金,附件:2027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事项)申报指南肇庆市商务局2026年4月30日(联系人:莫丽敏、麦丽华电话:2829837、2836021)公开方式:主动公开附件:1.肇庆市商务局关于印发《肇庆市2027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利用外资奖励事项)申报指南》的通知.wps2.附件:2027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事项)申报指南.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