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小额贷款公司经营行为,加强监督管理,促进小额贷款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重庆市地方金融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金规〔2024〕26号)等监管规定,我局起草了《重庆市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或建议,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附单位或人员名称及联系方式)邮寄至:重庆市渝北区星光大道11号重庆市地方金融管理局监管一处(邮编401121),并请在信封上注明“《重庆市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字样,二、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附单位或人员名称及联系方式)发送至jrbdfc@126.com,邮件主题注明“《重庆市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字样,三、若认为本文件存在违反《反垄断法》《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中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或有排除或限制市场竞争的内容,可一并向我局提出,附件:1.重庆市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doc2.关于《重庆市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x重庆市地方金融管理局2026年4月30日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