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19〕8号)、《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通知》(川委厅〔2022〕5号)和《四川省省级财政预算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56号)等规定,现将我厅2025年中央和省级专项预算绩效自评报告予以公告,附件:1.四川省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转移支付2025年度绩效自评报告2.2025年中央和省级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3.2025年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及耕地保护专项资金预算(省级)绩效自评报告四川省自然资源厅2026年4月30日责任编辑:李雪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