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北海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作方案为加快我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突出抓好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两类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充分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作用,组织实施2026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整县推进及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将承担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等项目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监测重点纳入全国家庭农场“一码通”服务系统—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单产提升监测模块,一是各县区要鼓励支持家庭农场和有关服务主体,推行“服务主体+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经营主体+农户”“服务主体+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户”等模式,带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更多小农户形成紧密合作联合经营和服务模式,指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范发展和质量提升,培养一批从事组织建设、规范运营、财务会计、市场营销、绿色发展、技术支持等辅导服务工作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推进家庭农场等专业服务户、合作社、集体经济组织、专业性服务公司多元服务主体共同发展,各县区要将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从业人员纳入高素质农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培训计划,指定专人负责家庭农场培育发展和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以及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工作,将家庭农场培育发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纳入乡村振兴重要内容,年内每个县区要挖掘2个及以上的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