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布新兴产业集群强链补链(“415X”集群新质生产力)项目名单的通知》(浙经信产业〔2025〕160号)、《关于下达2025年省工业与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第三批)的通知》(浙财建〔2025〕89号)、《上虞区2025年度新兴产业集群强链补链(“415X”集群新质生产力)项目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虞经信产业〔2025〕6号)文件精神,浙江晶瑞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入选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进度已达到50%以上,并提供相关专项审计报告,符合第二批资金拨付条件,拨付金额90万元,现予以公示,从公示之日起,公示期限三天,如有异议,请与区经信局联系,联系电话0575-82217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