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揭榜条件揭榜方为省内外有技术攻关能力的高校、科研院所,有能力完成发榜方提出的任务需求,揭榜方针对需求榜单提出解决方案,揭榜方结合榜单项目具体需求及自身能力,揭榜方申报的材料形式审核合格后,市科技局组织发榜方、专家以审阅申报材料,市科技局组织发榜方与第一名揭榜方签订项目任务书,揭榜成功并与第一名揭榜方签订技术合同的项目纳入市财政统筹支持,不超过发榜单位向揭榜单位拨付资金的50%,项目验收后拨付剩余资金,四、有关要求1.发榜方、揭榜方应在技术攻关过程中,2.项目揭榜方案应在榜单要求的预期目标基础上,4.提交揭榜申报材料时,5.揭榜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包含法律禁止公开的涉密内容,6.所有申报材料经揭榜方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