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组织开展2026年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遴选对象依托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工业园区相关标准,二、基本要求(一)申请重点用水企业水效领跑者应满足以下要求1.遵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节水政策和标准,未发生因其产品质量不合格引发的安全事故,(二)申请重点用水园区水效领跑者应满足以下要求1.遵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节水政策和标准,3.近三年园区内企业未受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比较重大以上行政处罚,未发生因其产品质量不合格引发的安全事故,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本地区符合要求的企业和园区,于2026年6月30日前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分类填报水效领跑者申请报告(见附件1、2),2024年水效领跑者名单内的企业、园区,鼓励有关行业协会向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本行业符合要求的企业,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本地区企业、园区申请进行初审,遴选确定2026年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名单并公示,工业和信息化部、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公告发布2026年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名单,充分发挥相关行业协会、节水服务企业、节水装备企业等作用,联系方式: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010-68205358水利部全国节约用水办公室:010-63204453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010-68505846市场监管总局计量司:010-82261794附件:1.企业水效领跑者申请报告.docx2.园区水效领跑者申请报告.docx3.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推荐表.docx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水利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2026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