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扶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的公示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工作部署,营造公平公正市场环境,根据上级统一安排工作部署,对涉企政策文件进行了专项清理,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现将征求意见稿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公众可将反馈意见发送至375568163@qq.com或以信函的方式邮寄至金华市婺城区李渔路1755号912办公室,联系电话:0579-89150128,意见反馈截止时间:2026年5月26日,附件:关于废止《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扶持建筑业高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更新部2026年4月27日关于废止《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扶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工作部署,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结合工作实际,现对《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扶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金开通〔2023〕16号)予以废止,2026年4月27日。